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與國際前沿標準接軌,沙烏地阿拉伯標準、計量和質量組織(SASO)針對技術法規能源效率擬議增補件,新增名為「電子顯示器 — 能源性能、測試與標籤要求」的全新強制性標準,全面重構沙國現有的電子顯示器能效管控體系。
此項法規的全面升級將對銷往沙烏地阿拉伯市場的顯示器及內建螢幕之消費性電子產品產生重大影響,以下為重點摘要:
法規核心要求 本標準明確規範了受管控電子顯示器的最低能源性能要求(MEPS),並全面建構官方統管的能效標籤體系。未來所有管制內產品在清關與銷售前,必須由 SASO 註冊系統(Saber 平台)統一核發並張貼官方能效標籤,未依規定辦理者將無法清關。
管控與適用產品範圍 標準適用於依據 SASO GSO 1899 規範、在 230V 交流單相電路且頻率為 60 Hz 下運作的設備,並首次擴大覆蓋至標準化 DC 輸入(如 USB 供電)以及電池供電的便攜式顯示設備。
品類全面擴大:打破既有僅限電視機與廣告播放螢幕的限制,首次將電腦顯示器(Monitors)與數位看板(Digital Signage Displays)納入強制管控。
面板技術全覆蓋:技術上明確包含 MicroLED、QDLED、OLED 等新型面板產品。
豁免清單定義:法規內明確定義了 14 類豁免產品清單(如部分醫療顯示器或專業級特製顯示設備,明確14類放在第二頁)。
設定准入門檻:新標準引入能效指數(EEI, Energy Efficiency Index)評價體系,針對不同解析度設定嚴格的最低能效准入門檻,凡未滿足上述 EEI 限值要求的產品,未來將直接禁止進入沙烏地阿拉伯市場。
重要時程
通報日期:2026 年 3 月 17 日。
擬議正式生效日期:2027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