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 7 日,美國 FDA 公告,第 50 號雷射公告將於 2024 年底之前撤銷。
目前使用第 50 號雷射公告的雷射產品製造商需要在 2024 年底之前改用第 56 號雷射公告。
《第 50 號雷射公告》的 替代公告 為 《 第 56 號雷射公告》,其根據 IEC 60825 1 Ed. 3 和 IEC 60601 2 22 Ed 3.1 所發佈 。
2024 年以後,可接受 2024 年製造、使用第 50 號雷射公告認證以符合 FDA 規定,並標示 2024 年製造的雷射產品。然而,於 2025 年製造、並標示 2025 年製造的相同雷射產品不得再使用第 50 號雷射公告 他們將需要符合第 56 號雷射公告或 21 CFR 1040.10/1040.11 規定 。